2019年長榮空服員罷工期間,本會在收取三證時,#皆有和參與罷工空服員簽訂契約,#要領回三證時需配合工會指示辦理,#本會後續也有明確制訂並公告申請返還三證之作業流程。
其中30位長榮空服員,已與工會簽訂契約、並同意配合工會指示領回,仍報案指稱工會成員非法扣留護照,更有多位是在長榮航空公司協助下要求返還三證、進行提告,影響工會當下行動與士氣,對本會祕書長周聖凱提告強制罪和非法扣留護照,也顯然與事實不符,更嚴重破壞工會團結,撕毀與其他堅定參與罷工空服員間的信任關係。
本會秘書長周聖凱出庭答辯,返還三證之作業流程,是工會集體決議,不可能是會務人員一人所為。參與討論的長榮分會理事、監事、會員代表與顧問、會務人員竟一併增列為被告,多達18人,追殺工會幹部。
桃園地方檢察署日前偵查終結,#認定工會成員所為並無違反相關法令,作出不起訴處分,108年年度偵字第26025號、109年度偵字第36947號不起訴處分書明確指出:
空服員參與罷工時皆有簽訂同意書,同意由工會保管與依照工會指示領回,足證是透過合法契約約定保管護照。
工會成員沒有主觀上扣留護照之意,因內部需討論相關事宜,延遲發還護照,與常情無悖,難以刑事苛責。
工會一時遲延返還護照,但沒有對要求返還護照者,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箝制人身自由,與強制罪構成要件不符。
此案拖沓超過一年半,不只在罷工當下,導致罷工行動被汙名化、嚴重破壞工會團結,後續提告多位幹部和會務人員,更影響工會會務運作,無端增加工會成員的身心壓力。如今桃園地檢作出不起訴處分,是遲來的正義,望社會大眾能明白,本會在罷工當下所為是有合法契約的理據,日後面對勞工抗爭時,不要隨資方的惡意攻訐而起舞。
更期望長榮航空公司和相關者能看到,長榮空服員罷工已過去一年半,重建勞資關係應由各方一起努力,#應停止各項濫訴、#停止追殺工會成員,共同放眼未來。
最後特別感謝大恆法律事務所的丁穩勝律師、陳愷閎律師、程立全律師一路以來的支持與協助。